<福图05>耶稣被卖、受审、定罪和被钉十字架

主后30年

行动线说明

序号 圣经 说明
1 太21:1-9,可11:1-10,路19:28-44,约12:12-19 逾越节前六天,耶稣从伯大尼骑驴荣耀的进入耶路撒冷,众人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他。
2 太21:10-26:13,可11:11-14:9,路19:45-22:2,约12:20-13:38 耶稣在耶路撒冷的前四、五天,每天早上就到圣殿里教训人,晚上就出城在橄榄山住宿。
3 太26:17-46,可14:12-42,路22:7-46,约14:1-17:26 逾越节前一晚,耶稣和门徒在城内吃逾越节的筵席,又设立了圣餐,然后去橄榄山上的客西马尼园祷告。
4 太26:47-75,可14:43-72,路22:47-65,约18:1-27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完毕后被捉,先带到大祭司的岳父亚那的住处审问,再押去大祭司该亚法处受审。彼得在屋外等候时,有三次否认认识主。
5 太27:1,可15:1,路22:66-71 第二天,天一亮众长老、祭司和文士聚集,把耶稣带到公会去审问,要治死耶稣。
6 太27:2-14,可15:2-5,路23:1-7,约18:29-38 犹太人把耶稣捆绑解去交给巡抚彼拉多,彼拉多在初步审问后,因耶稣是加利利人,就把耶稣给希律王安提帕去审理。
7 路23:7-11,23:15 希律王询问耶稣,耶稣却一言不答,希律王并没有查出耶稣甚麽罪来,就再把他送回彼拉多那里。
太27:15-31,可15:6-20,路23:13-26,约18:39-19:16 彼拉多再度审耶稣,然后三次宣告说:我没有查出他有甚麽该死的罪来,所以我要责打他,把他释放了,但在犹太人大声的催逼下,只有把耶稣交给他们,任凭他们的意思行。
8 太27:32,可15:21-38,路 23:26-49,约19:17-37 耶稣被鞭打后,背着十字架,行走到各各他,被钉死在十字架上。可 15:21 古利奈人西门在半途为耶稣背十字架。
太27:57-60,可15:42-47,路23:50-56,约19:38-42 次日耶稣被埋葬在坟墓里。第三天复活。

耶路撒冷是主耶稣常到的地方,他每年都要到耶路撒冷守节,在他去世前的七天都是在耶路撒冷度过。耶路撒冷一直是犹太人的信仰和精神的中心,罗马帝国利用犹太人的公会作为统治的工具,罗马人所派的巡抚则是在该撒利亚设立政府,但在耶路撒冷也设有衙门,所以耶路撒冷也是当时的政治中心。大希律王在 17BC 开始重建圣殿,他扩大殿址,用巨石 墙基,这墙基西侧的一部份仍保留至今,就是哭墙。圣殿在10BC 前后竣工,是一处非常壮丽华美的巨构,馀下的建 物到主后廿五、六年才完成。

犹太人的公会是当时罗马帝国所准许成立的议会,是他们一种间接控制的工具,也赋予犹太人相当自治权。在耶路撒冷称大议会的议会则代表全国,由七十二位议员组成,有祭司长老和文士各廿四人,各代表圣殿、人民和律法。议长都是由大祭司担任,但要经罗马皇帝的任命,议员们多具有法利赛人或撒督该人的身分。大议会的权势甚大,除没有军权和不能判处死刑之外,广涉到宗教、法律、政治、税收、民事、刑事处理等问题。尤其是在宗教方面,其权威甚至可达国外的犹太人。在各地又有小议会,议员由廿三人组成,只处理地方性的各种事务。

当时在政治上,犹太人是受罗马人的统治,但他们心中并不接受罗马的政权,也不服希律王的管理。对他们真正有影响力的是圣殿里的祭司,是他们的宗教和精神领袖,大祭司又是公会的议长,所以除了在宗教的事务外,也处理民间的一些琐碎事务,具有无上的权威,所以对其统治者的罗马政府有极大的影响力,有时甚至可左右罗马的官员或巡抚,罗马的统治也必须借助其力,但是在另一方面,大祭司是罗马人所委派,也不具有利未人的血统,所以也必须仰赖罗马人的鼻息,作罗马人的傀儡。这种复杂的关系,可以从审理主耶稣的一事中看出端倪。

主耶稣设立圣餐和受审的大祭司住宅的确实位置都有争议,本图是按照传统的说法将其绘出,仅供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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